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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实验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2008-12-31 12:30  

一、实验室是学生进行实验活动的中心,需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实验。

二、实验室内保持肃静,不得大声讲话或做其他与实验无关的工作。

三、实验前须先做好预习,了解实验项目内容、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和操作规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准备不充分的不准进行实验。

四、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耗材,反对浪费。损坏、丢失实验仪器设备或实验物品的,一律照价赔偿。

五、非实验需要,不得移动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准随意拆改变动结构及连线。擅自动用和拆改变动仪器设备者,引起的人身触电伤亡及火灾责任由违章者负责。

六、实验室内严禁吸烟、进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时刻注意保持室内整洁。

七、实验完毕,必须整理好仪器设备,经管理人员清点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自觉、认真做好实验室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九、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并不听劝阻者,实验教师有权取消其实验资格,由此造成的教学后果自负。

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验中心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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