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室)主任、秘书:
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教学工作即将结束,请各实验中心(室)严格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资助项目的通知》(师大教[2015]11号)的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教师按时完成网上“登录成绩”、填报“开放项目完成报告”等工作。网络将于学期末关闭。
2.各实验中心(室)于2016年1月8日前将网上提交的全部“开放项目完成报告”、“学生成绩”打印(签字、盖章)上交教务处,同时上交实验中心(室)开放工作总结(包括开放项目、机房开放或其它开放形式等内容。突出开放取得成果实例)。
3.实验成果及学生实验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由各实验中心(室)存档备查。
4.完成各项工作后,各实验中心(室)须在寒假前完成本学期所有开放实验耗材报销,并以实验中心(室)为单位统一领取开放实验津贴。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