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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教育中心体制、建制

2023年新聘期,学校成立科学教育中心,列入学校专业学院(含实体研究机构)序列,统筹负责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培训与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一、领导机构

1.中心主任(正处级)。全面主持科学教育中心行政工作,兼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培训与实践基地、天津市科普基地负责人,负责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日常工作。

2.示范中心主任。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兼任,主持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在学术交流、教学改革等业务领域发挥领导作用。

3.综合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负责中心行政事务性工作,微专业和通识选修课的教学管理工作,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实验课表,实验室开放、科普研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咨询机构

1.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议示范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重大对外开放交流活动、年度报告等。委员会构成由科学教育中心提名,学校聘任。

2.实验教学督导组。负责讨论研究实验教学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实验教学改革,负责实验教学效果评价。

3.基地建设专家组。负责讨论研究创客科普基地和科教工作者培训基地建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课程和项目开发,指导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队建设,指导培训团队建设。

三、内设机构

1.教学实验中心。承接学校教育类中心制实验室职能,负责教师教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日常管理,负责创客教育、教育技术、技能实训、微格教学和理科教法等教育类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开放运行服务。

2.科普传播部(科普教育基地)。负责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负责天津市科普基地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区域科普教育基地的协作,负责大学生科技志愿服务队组织与管理。

3.科教培训部(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负责全国科教工作者培训与实践基地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跨省认证,负责科学探究馆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4.通识课教研室。负责STEAM教育微专业和创客教育通识选修课、创新创业通识选修课的建设、管理、教学及教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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