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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2016-03-01 13:50  

师大政发〔2010〕35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业务服务单位:

为全面落实学校2010年教学工作会议关于强势推进实践教学的要求,贯彻以实践教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的行动方针,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现就今后一段时期我校的实践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持续推进实践教学工作

1.实践教学是相对于理论教学的各种教学活动的总称,包括实验、上机、实训、实习、设计、论文、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在促进学生全面掌握理论知识、增强实践能力、学习科学研究方法、培养创新精神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实践证明,实践教学环节对学生成长的影响具有长效性,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对提高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质量具有特殊意义。

2.“十二五”期间,学校将继续坚持“以专业建设为主线落实教学的中心地位、以实践教学为重点推进专业建设”的办学思路,以鲜明的实践教学特色,突出我校专业的区别优势、个性优势,进一步凝炼和巩固专业特色。当前,各专业要切实改变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树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统筹协调的理念,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型人才。

3.推进实践教学工作,要坚持以观念转变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完善条件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学校相关部门、各学院、系和专业建设负责人要将工作重点、精力投入向实践教学倾斜,出台政策、健全机制、谋划改革,积极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要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学校继续实施《天津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师大政发[2005]35号),着力落实相关配套措施,适时启动实践教学成果奖励、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技术奖励、实验室投资绩效考评等项工作。

5.学校继续设立实验室改革研究基金,推进校级实验室改革研究立项,增加教学改革立项中实践教学立项比例,实现校级实验室改革研究立项与校级科研立项同等对待、与校级教改立项同等对待。

6.学校继续扩充实验室开放基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扩大实验室开放范围,加大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深化改革,构建体现专业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

7.修订完善现有的专业实践教学培养方案,科学构建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各专业(特别是应用型专业)要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系统地进行知识关联的实践环节设计,做到实践环节不断线;对专业核心理论与技术,要加强学生综合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训练,增加必要的课程论文(设计)、专业综合实验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比例;统筹规划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建立起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践课程体系。各专业要根据上述要求对现有的专业实践教学培养方案进行重新修订和论证,涵盖实验教学、课程论文(设计)、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工程)实践、毕业论文(设计)和学科竞赛、专业社团活动、专业汇演等实践教学环节,最终形成各具特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实践教学体系。

8.深化实践教学内容改革。坚持基础与前沿、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不断从最新科研成果、工程技术与社会应用中提取素材,增加实践内容的先进性、实用性,提高以实际课题为背景的训练环节和综合设计型、研究创新型实验比例,提高实验项目的更新率,逐步实现实验由验证型向设计型、单一型向综合型、指定型向自主型的转变。

9.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实施分层次教学,针对不同个性的学生,在基本技能训练、综合能力培养、科研能力锻炼等不同的层次上设计各类实验项目。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与方法,加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在实践教学中的应用,鼓励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10.加强实践教材建设。加强综合性、研究性、问题型、案例分析型、研讨式实践课程的开发力度,支持各专业制定并实施实践教材建设规划,依据不同类型的教学需要,创建有特色的实践教材体系,建设一批体现一体化设计要求,纸介质教科书、音像制品、电子、网络出版物等有机结合的“立体化”实践教材。

11.改革实践教学的传统模式。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增加各应用型专业的实训环节,加大“做”中“学”的比例;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实行全天候开放,科研实验室实行科研导师制,逐步实现开放式实验教学,积极开展学科竞赛和创新实践活动;启动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营造学生自主实践、合作学习、研究创新实践的教学环境,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

12.深化学分制社团管理改革,支持专业性社团建设,将课外专业性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纳入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进行统筹设计、分别实施。

三、积极投入,提高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水平

13.充分发挥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在校内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上的决策地位,整合各类专项投资资源,统筹规划校内各类实验、实践平台建设,合理调配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4.深化中心制实验室体制改革,推进实验资源整合,强化投资绩效考评,推进学科大类教学科研共享平台建设。

15.加大投入,启动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新建、更新、改造一批教学实验室,充实新型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基本满足新、老专业对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学生开放创新实验的教学需求,切实提升教学实验室的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

16.科学规划,启动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资助每个应用型专业在校内现有条件基础上建设一个体现自身特色的综合实训、实习基地,拓展学校实验平台功能,满足专业技能训练需求。

17.支持各教学单位密切与业界的联系,加强与科研院所、相关企业之间的合作,吸引社会资金,共建联合(开放)实验室。聘请一批业界专业人员担任实践指导教师,以实际的课题项目组织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同时尝试开展创业教育。

18.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建设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稳步提升各专业生均实习经费标准,设立专项实践教学经费,支持各专业签约重点建设1~2个稳定的基础较好、体现典型性、代表性与方向性的校外专业实习基地。

四、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

19.学校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一支实践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教学、科研、技术兼容,核心骨干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实践教学团队。鼓励教授、副教授参与实践基地工作,学院将其参与实践基地建设及指导本科生实验、实习情况纳入定岗、晋升的考核内容。学校将高水平教师指导本科生实验、实习情况作为评价学院和专业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20.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工程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是实践教学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改革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加大岗位能力与工作业绩的考核权重,增加实践性岗位高级职务指标,在职称评定中向实践性岗位倾斜。

21.实施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应用型专业有计划地选派专兼职实践教师到业界顶岗挂职,全额资助专职实践教师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建设一支“双师型”的实践教学队伍,同时要求每位实践教师能设计并指导一项以上技能实训项目。

22.启动实践教师培训交流项目。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实践教学队伍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大型仪器管理培训、实验技术开发培训、实验技术应用培训、实验室管理培训、岗位实验技能竞赛、资助专题学访进修、资助相关人员获取专业学位和技术操作证书等。

23.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对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达到人组数要求、个性化程度高的实验,因多轮次分组教学所产生的工作量,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并报学校备案同意,可据实核算,不做折合。

五、健全机制,加强实践教学管理

24.强化实验教学运行管理。以修订专业实践教学培养方案为先导,规范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加强实验项目管理,制定实验运行经费定额标准,加快实验室与实验教学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25.加强毕业论文管理,强化分类指导。在学校层面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严格过程检查,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改革优秀论文奖励方式。启动毕业论文替代改革试点,对专业实践教学培养方案内容翔实、措施得当,实践教学体系科学、严密、完备,课程论文(设计)环节多样且综合性课程论文(设计)效果良好的专业,在继续深入推进分类指导改革的同时,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批准,可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替代改革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26.加强专业实习环节管理。重点抓好“六个落实”和“四个环节”,即:计划落实、大纲落实、指导教师落实、经费落实、场所落实、考核落实和实习准备环节、初期安排落实环节、中期工作开展环节、结束阶段成绩评定及工作总结环节。专业实习采取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方式进行,提倡专业实习与就业实习相结合,真正提高学生的实践收获。

27.健全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机制。学校负责稳步增加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经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实验教学运行经费和实践教学专项经费预算投入,实验室和经费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鼓励学院自筹经费,奖励成功吸引社会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纳入专业实践教学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非经学校批准,各教学单位不得向学生摊派额外实践活动费用。

28.加强实践教学制度建设。加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实践教学文件,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及规则,在制度的明确性、可执行性、可监控性上下功夫。

29.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制定不同学科专业实践教学质量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修订实验室工作水平评估标准,制定实验室投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加大校、院两级督导的力量,建立师生对实践教学情况的信息反馈系统,掌握实践教学的第一手资料,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指导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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