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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LED显示屏管理办法
2017-09-19 12:31  

为使LED显示屏信息发布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中心相关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制定此办法。

一、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负责接受使用LED显示屏发布信息的申请,并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内容审核、政治审查,以及制作、发布与管理。

二、使用LED显示屏发布信息的内容主要为中心重点工作动态,教育学部重要新闻、通知、欢迎词、标语,各相关单位介绍性的资料等。信息内容坚持积极、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地反映教育学部教学、科研、服务、管理等方面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三、除紧急信息外,各相关单位应于拟发布信息日期的三日前向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使用LED显示屏发布信息的流程

   1.详细填写《教师教育实验中心LED显示屏使用申请表》。

   2.各单位申请人撰写本单位拟发布的信息,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

   3.将申请表(纸本原件)交至中心办公室。

   4.申请表经中心领导审核后,在LED显示屏上进行发布。

附件【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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