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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区共享空间管理规定
2018-12-22 09:12  

实验区共享空间管理规定

一、立教楼D区为实验区,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在实施半封闭管理的基础上,现将一楼东厅、西厅和二、三楼西厅辟为开放共享空间。

二、共享空间开放时间为工作日7:0019:00,双休日9:0017:00;中心有接待和培训任务时停止开放。

三、在共享空间组织集体活动,5人以下无需登记,5人(含)以上必须提前1天到中心控制室D114预约登记。

四、共享空间内严禁大声喧哗,周边实验室有教学、培训任务时严禁播放音乐。

五、共享空间使用人应自觉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吸烟,禁止饮食,禁止倚靠理容镜和暖气等设施。

六、共享空间向全校师生开放,免费使用,由实验中心和楼宇物业共同维护秩序。

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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