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完成中心各项实验教学任务,规范有序的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预约制度
1.学生必须和指导教师预约实验时间,提前一周将预约申请表交到中心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按指定日期进入实验室。
2.预约者若因故需要更改预约,需提前一天与中心办公室联系,由后者进行协调;若预约者不到或更改时间三次以上,取消本学期预约资格。
3.预约人需要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办理门禁注册及开放实验,因突发情况迟到或需要延长实验时间的,需及时与管理员联系,协调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先仔细阅读相关仪器的说明及操作规程,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操作仪器。
2.对不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的学生,停止其相关实验,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3.实验结束后,学生应关闭所用仪器设备的水、电、气开关,将实验用品放回原位,在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4.实验操作应严格按照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遇有仪器运转异常应立即向相关管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事故。
5.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验操作的指导,维持实验室正常的实验秩序,并承担实验室的安全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