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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培训的通知
2021-09-23 16:31   天津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学院、实验室、实验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育实验室安全文化,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及实验室财产安全,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师大政发〔201669号)的相关要求,2021年秋季学期伊始,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以下简称“安全教育系统”),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一、培训对象及考核要求

   (一)学生

1.全校2021级本科生2021级研究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习培训,通过相应的考核或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活动。

2.2020级及以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由学院和实验室根据往年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及实际情况,开展相应的学习和考核。

(二)教师

1.2021年新入职教师,需通过培训和考核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2.2021年之前入职的教师,根据学院历年的培训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相应的学习和考核,确保进入实验室前了解该实验室安全使用和管理的内容。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及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的方案,要包括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方式、出题人的工作要求和考试合格标准等内容,确保切实可行。

(二)确保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完成本次培训和考核工作,截止1031日前全部完成。

(三)使用化学品的理、工科学院必须组织在线学习,进行专项培训,并进行在线考试,具体流程如下(见图1):

1.学院有计划的通过在线或线下进行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学生通过系统进行自主学习;

2.学院针对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相应的考试;

3.学校要求成绩达到90分以上为合格,各学院可自行制定合格成绩的标准。本考试可多次进行,考试不合格者可重新考试,直到考试成绩合格为止,成绩以获得的最高分为准;

4.考试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单位和个人保管;

5.签订承诺书后,单位打印《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学院盖章后生效;

6.学生凭合格证进入相应的实验室。

QQ截图20170912143811

1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取得流程

(四)文科学院和公共实验室、语音室、机房的管理单位,参照上述流程切实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或)考核方案,学生通过考核并签订承诺书后进入相应的实验室。

(五)凡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或考试、考核的活动,各学院和实验室均要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安全教育系统的登录和在线学习

(一)系统登录

1.登录网址:http://59.67.75.161/

2.新生通过【自建用户登陆入口】进入考试系统(如下图),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

3.出题人登录和功能使用:教师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的实验室考试系统登陆(如图),国资处已经按照各单位确定的名单设定出题人身份,可以出题并组织考试。

4.使用说明书登陆后即可查看和下载。

(二)在线学习

   登录考试系统后开始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在线学习,学习过程可反复进行。

  联系人:武向侠  张彦茹

   话:23766356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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